中心简介:
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于2006年1月正式对外办公,是组织、协调、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审批业务,联合实施行政审批,奉行“依法、便民、高效、透明”的宗旨,实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办事原则,为群众提供规范、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。 中心设立的对外服务窗口有规划、建设、国土、房管、环保、市政、财政、经济科技安监、计生、婚姻登记、公安、工商、劳动保障、医疗保险、行政执法、卫生监督和收费。
中心办件制度:
一、中心实行办件公开制:进入中心办理的审核项目统一按项目名称、审核类别、审核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审核条件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等要素以宣传单张、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 二、中心实行办件分类制: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分为即办件、承诺件、答复件、联办件、报批件五类,分别设定不同的办事流程。 三、中心实行办件承诺制:除即办件即办外,窗口必须出具有承诺日期的受理回执。承诺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,报批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。 四、中心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:窗口必须当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发现有缺件或不合要求的材料,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者,办事者补齐合乎标准的材料后,窗口必须受理。
中心办事流程:
按照项目类型,中心设定相应办事流程: 一、即办件 窗口受理→当场审查资料→(缴款)→当场办结(取件) 二、承诺件 窗口受理→发受理回执→审核(审查资料、勘察现场)→(缴款)→办结(取件) 三、答复件 1、窗口受理→材料不全或不合要求→当场一次性书面答复不受理原因 2、窗口受理→发受理回执→审核(审查资料、勘察现场)→材料不全或不合要求→一次性书面答复不批准原因 四、联办件 主办窗口受理→发受理回执→主办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审核→(缴款)→办结(取件) 五、报批件 窗口受理→发受理回执→报送上级审核→上级批准→(缴款)→办结(取件) 六、办事窗口向申办者发出办理情况通知的方式有:电话通知、短信通知、信函通知等。
中心投诉方式:
一、来访投诉:可直接向中心办公室投诉。 二、电话投诉:86862151、86827711、86886316 三、信函投诉:可填写服务意见卡或投诉信投入设在中心大堂的意见箱内,或致信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(地址:西樵镇登山大道,邮编:528211)
中心服务窗口联系电话:
服务窗口 | 联系电话 |
规划 | 86880717 |
建管 | 86892137 |
国土 | 86862156 |
房管 | 86862158 |
环保 | 86890281 |
市政 | 86862153 |
经济科技安监 | 86862161 |
财政 | 86862162 |
计生 | 86886242 |
婚姻登记 | 86862155 |
公安 | 86862150 |
工商 | 86862152 |
行政执法 | 86862170 |
劳动保障、医疗保险 | 86862159 |
卫生监督 | 86862160 |
对外服务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公众假期除外) 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2:30—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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